教育程度与工作经历要求:
持消防设施操作员(四级)证书,两年以上商业综合体监控中心管理员工作经验,有部队服役经历优先
工作职责:
1) 监控管理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,并按国家法律要求执证上岗,应熟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、性能及在辖区的分布情况,掌握独立操作的技能;
2) 未经保安部授权或同意,不可擅自修改、替换、设置各监控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,不可向外泄露相关情况,不准擅自关闭运行正常的监控设备;
3) 值班监控管理员应集中精力,全神贯注,迅速判断,果断操作,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;
4) 严密监视消防控制台及打印设备的信号,按规定程序操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;
5) 接到火警信号后应迅速、准确地按照消防报警程序,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确认;如属误报,通知中控室复位;如发现真实火情,立即向中控室汇报,在紧急情况下,根据指令灭火,疏散人员;
6) 在接到真实火情报警后,立即按照火灾应急预案开始通知所有部门按照火灾应急预案行动;
7) 按照规定路线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,做好巡视记录,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班汇报;
8) 消防监控人员出中控室时,必须携带对讲机,以便联系,并保持通讯器材的畅通;
9) 谢绝外来人员进入中控室,如因公需要或设备维修,做好有关记录;
10) 做好每日的交接班工作,当班人员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、设施设备无尘、物品摆放整洁、温(湿)度符合要求、不准带入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;
11) 电视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,按照工作安排定时利用监视器对项目进行监控巡检按规定程序操作。一旦发现可疑情况,应及时通知保安巡逻队员,赶赴现场进行处理,有必要时马上通知有关部门领导,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;
12) 非值班人员不准随意查看录像资料,必须查看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方可查看。如有重要情况发生,其录像资料应单独保留以备查看。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,以便备查。
13) 当值人员应及时做好当日值班记录,记录包括交接班。设备运行,故障及维修等情况;
14) 发现电视监控设备故障时,通知工程部维修并做好当班记录;
15) 关注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运行,熟练掌握停车场管理系统软件的基本操作及设备操作。
Copyright © 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石家庄宁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13010802002529号 冀ICP备2025106768号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131号 众创大厦7层 EMAIL:admin@wybashi.com
ICP经营许可证:冀B2-20250157 人力资源证: 冀人服证字2025第 01080004123